指出他人错误时,不能不顾对方的感受。在指出他人错误的时候,应该做得高明一些,不要说“我比你更聪明”,要注意“纠错”有方式。
业务经理张哲陪老板到客户那里谈判,客户提出让利5%,老板坚决反对,认为那样自己公司将一点利润也没有,见此情况,张哲马上拿出计算器,熟练地计算一番,然后把结果显示给老板看,嘴上也附和着老板说:“不行,这样我们就无利可图了!”老板看看结果,心里明白,接着说:“但是看在老客户的面子上,我再想想办法吧。”
张哲早就知道客户的条件对公司是有利的,可是又不能直接地告诉老板。于是,就把计算结果给老板看,以做暗示,让老板心里明白。虽然他计算出结果,嘴上却附和老板说“不行”,实则将决定权交给老板。
张哲的做法既不损伤老板的“颜面”,又可以纠正老板的错误,自己也不会陷入尴尬境地,这种方式着实值得学习。
有一位社交专家说:“应酬的最高效果,是你不使用任何强制手段而使对方照着你的意思去做。如果能让对方完全出于自愿,比你要对方怎么做的效果要好很多。”
所以,纠错要注意方式,委婉指出,能让对方心悦诚服。“过度理由”效应最有趣之处在于,它从一个侧面挑战了人们的“强化原则”,即奖励可以提升行为发生的概率;除此之外,还让人们认识到奖励不是万能的,这对于塑造人的正确行为是十分有利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