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岚说:“我是李云朋的妻子杨岚,我找了一本我妹妹李云红的日记,请允许我念完再交专案查验。三月十六日,星期二,晴。昨天晚上我没有写日记,因为我住在哥嫂家里。李长生找我和他合伙做一笔生意,把拆船厂的那艘退役的考察船卖给隧道建设工地,为了能促成这笔生意,李长生拿了五十万元,让我给哥哥送去。到了哥家一说,哥哥当时就冲我大发雷霆,最后还是嫂子帮我解了围。长这么大,哥哥还是第一次冲我发这么大火。哥哥嫂子态度都非常坚决,拒收这笔钱。那天夜深了,我住在了哥哥家里。我睡不着觉,心里很内疚,觉得自己玷污了哥哥的人格,同时,我对哥哥更加敬佩不已,他不仅仅是我的好哥哥,更是海平百姓的公仆,我为有这样一位哥哥而骄傲和自豪!”
念到最后,杨岚已泣不成声了。
李云朋泪如泉涌。
在这个轻风吹拂的夜晚,李云朋刚刚打开手机,就接到了公安局长打来的电话:王龙堂和几名喽罗在海上落网了,黑汉也被抓捕归案了。
李云朋的心情沉重起来,曾几何时,他恨不能将王龙堂尽快绳之以法,当这一天终于来到时,他又有些痛心与不忍,因为王龙堂毕竟有恩于他啊!他没有把这一消息告诉在场的人,不仅仅因为王银娜在,即使她不在,他也不想说,他还不能认为这是一个好消息。